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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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科建设

1.制定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实施措施,并代表学校组织实施。

2.负责落实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学科建设的重大决策,全面协调、指导和服务学校学科建设工作。

3.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培育、遴选、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硕士学位点的培育、遴选、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申报、建设与管理。

6.负责科技创新团队的规划、培育、遴选、申报、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学科带头人的培育、选拔、管理工作。

8.负责制订重点学科考核办法,定期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9.组织协调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的服务工作。

10.负责学科建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整理归档文件材料。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合培养研究生

1.制定本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

2.负责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沟通与申请工作。

3.负责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的起草、签订、备案和执行。

4.负责协助合作单位完成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录取与管理工作。

5.负责校内联合培养学位点的遴选、培育和服务工作。

6.负责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育、备案与管理工作。

7.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的沟通联系交流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硕士单位建设

1.编制学校硕士单位建设工作方案,分解条件建设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政策、措施等,保障申硕工作扎实推进。

2.做好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牵头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照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其他类)相关要求,细化目标任务,逐一落实责任,加强协同,整体推进。

3.做好专业学位硕士点的建设工作。制定材料与化工、药学、电子信息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的建设任务书,明确建设任务和目标,着力加强条件建设。

4.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聚焦申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一线分析查找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5.做好检查与落实工作。采取推进会、论证会、汇报会及现场查看等多种形式,检查硕士单位和各硕士点建设工作进度,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紧扣各个环节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6.做好硕士单位申报工作。制定硕士单位申报工作方案,按要求完成硕士单位申报相关工作。

7.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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