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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科技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日常行为准则

发布者:  时间:2023-11-30 11:23  浏览:

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范硕士研究生日常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一条 维护祖国的利益。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热爱祖国,增强民族自信心,反对民族虚无主义。

第二条 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通过正当的渠道和形式反映意见及要求,反对无政府主义,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第三条 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反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

第四条 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主动关心和爱护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第五条 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公益劳动、勤工助学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努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严谨踏实的作风,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增知识、长才干。

第六条 坚持勤俭节约精神。勤俭朴素,合理支出,节约水电,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不向学校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

第七条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要从实际出发,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八条 注意个人品德修养。谦虚谨慎,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言谈文明,待人有礼,服饰整洁,讲究卫生。同学之间平等相处,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男女交往言行得体。自尊、自重、自爱。

第九条 注重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不观看、传播淫秽、反动书刊或声像制品,不沉溺网上游戏或网上聊天。注意饮食卫生,始终保持乐观向上,不断进取的心理状态,学会快乐生活。

第十条 热爱科学、勤奋学习。热爱科学,相信科学;发奋学习,努力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努力拓宽知识面,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注重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实践的能力和人文素养。

第十一条 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按时报到,上课不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考试不作弊。

第十二条 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校园管理制度和公共场所的有关管理办法,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公共场所不喧哗、不起哄、不吸烟。

第十三条 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喧哗、不取闹、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不留宿异性,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留宿外来人员;不损毁或私自拆装宿舍设备,不违章用电;注意宿舍安全,谨防失窃和失火;不随地泼水和抛杂物,自觉搞好宿舍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 爱护公共财物。珍惜学校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料,不在课桌、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爱护花草树木。损坏公物,主动照章赔偿。

第十五条 注意保护环境。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及生态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法规的学习并自觉遵守,在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注意环境的保护,积极投身到环境保护的实践活动中。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与外国留学生平等、友好相处;对外籍教师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黄河科技学院 科技发展部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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