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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联合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6-28 10:40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暑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留校审批制度,研究生暑期留校经过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在放暑假前,对研究生开展防火、防盗、防汛、防事故等安全教育,增强研究生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切实落实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生活状态,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强化留校研究生安全意识教育和责任落实,切实发挥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三、研究生在校期间严格遵守研究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在研究生公寓内私拉乱接、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或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公寓内烹煮食物或焚烧物品,切实做到离开时关好水电。在校做实验的同学须严格按照实验室的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尤其注意高温环境下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因病因事离开学校,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外出期间应切实做好个人人身、财产、食品和交通安全防范

、研究生应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自觉维护安全稳定大局。

、夏季为雷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多发季节,容易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校内外研究生都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远离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桥梁等地带,不前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严禁到没有安全设施的湖泊或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进入的游泳池游泳。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暑期研究生留校名单7月4日前科技发展部学科科研办公室(行政楼317房间)

联系人:王明艳

联系电话:88856059

 

 

科技发展部 学科科研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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